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省企校合作工作的通知
(鲁经贸培字[2008]334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有关市职教办,各行业协会,有关高校和企业:
今年7月5日,王军民副省长在省经贸委职教办《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上批示:“企校合作是一个重点,省职教办应进一步深入基层调研,总结企校合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的模式,与企业、学校搞好结合,与有关行业协会搞好结合,与市、县经贸委(职教办)搞好结合,创造性工作,为我省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做出更大贡献。”省领导对企校合作问题所作的重要批示,高屋建瓴,明确具体,非常及时,非常重要。认真学习贯彻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省经贸委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企校合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和贯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一是要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高度,提升对企校合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高度重视企校合作工作;二是要把思想统一到“三个结合”上来,从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认真总结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引导性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三是要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企校合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动我省企校合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推动企校合作工作
围绕学习贯彻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省里今年下半年在企校合作方面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 开展好一次全省调研。近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一次全省范围的企校合作调研,总结推广在培养实用型人才、专业共建、实习实训、组建职教集团,以及地方政府、行业组织推动企校合作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模式。具体调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 开好一次会议。继去年成功举办企校合作对接对话会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在适当时机召开第二届山东省企校合作对接对话会,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