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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压限高耗能企业用电负荷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压限高耗能企业用电负荷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电指字[2008]2号 )


各市人民政府:

  7月中旬以来,受电煤供应紧张、煤质下降持续影响,全省机组缺煤或故障停机、临时降出力问题日趋严重,电网可调出力急剧下降,错峰、移峰负荷及电量大幅提高。为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8〕13号和鲁政办发〔2008〕111号、122号、155号明传电报精神,切实压缩高耗能、不符合产业政策企业不合理用电,进一步做好均衡用电、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工作,确保全省电力安全运行和有序供应,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压限高耗能企业用电负荷的重要意义

  做好当前全省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各市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一系列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有序用电的工作部署,把均衡用电、有序用电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着力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坚决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类企业的用电,努力使电力消费与供应能力相适应,把有限的电能资源用在最关键的地方,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决降低高耗能行业用电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重点用户用电

  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既是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重点用户用电的需求,也是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要坚决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企业和淘汰类工艺的用电,大力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企业用电;对自备机组发电能力能够满足生产用电需要的企业,原则上电网仅提供必要的事故备用、不再安排网供负荷;电力紧张时期原则上一律不安排新投产项目用电。主动降低工业尤其是高耗能行业用电水平,切实保障“三夏”、人民群众生活、抗震救灾企业生产、重要用户用电。

  三、统筹安排高耗能企业轮休和停产检修

  各市要根据省里的安排,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主要涉及钢铁、铝冶炼、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建材、造纸、化工等)和产能过剩及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类企业的用电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参照企业生产情况和用电负荷特点,依据各级用电限额,制定切实可行的“开五停二”、“开四停三”、“开三停四”、“开二停五”等企业轮休和停产检修方案,按照压限先后次序排序、填报表格(见附件),并将方案及表格务必于8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电力迎峰度夏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如下电子信箱。凡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有关内容的,一经核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并相应扣减网供负荷。

  联系人:刘学军、张勇

  电话/传真:0531-89027701、89027702

  电子信箱:liuxj1975@163.com、sdcxb_2008@126.com

  附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违规建设企业压限用电负荷排序表

  二○○八年八月六日

  附件:
  市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违规建设企业压限网供负荷排序表

  市(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08年8月 日
序号企业名称生产工艺最大网供负荷最大用电负荷自备机组发电能力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单位产品电耗 排污是否达标网供负荷压限幅度                                 目前网供负荷压限幅度
第Ⅰ级第Ⅱ级第Ⅲ级第Ⅳ级第Ⅴ级第Ⅵ级
(千瓦)(吨标煤/吨)(千瓦时/吨)(千瓦)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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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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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15               
16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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