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各地区、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进行分析总结,找出问题、不足和差距,不断完善工作责任和措施,推进排查整改工作深入持续有效开展。各市政府、省各部门要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情况,包括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及其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建议等于3月25日前书面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全省安全生产督查分组表
组 别
| 带队单位
| 参加单位
| 检查重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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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安徽煤监局、省安全监管局
| 淮南市、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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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省公安厅
| 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
| 阜阳市、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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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省国土资源厅
| 省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
| 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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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省质监局、省国土资源厅
| 合肥市、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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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国防科工办、省质监局
| 铜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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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省质监局
| 省公安厅、省旅游局
| 黄山市、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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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 安徽煤监局
| 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宿州市、淮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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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组
| 省安全监管局
| 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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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组
| 省安全监管局
| 省教育厅、省质监局
| 安庆市、巢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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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组
| 省安全监管局
| 省公安厅、省农委
| 六安市、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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