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职责分工
(一)市经委
1.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2.邀请和落实有关市领导和山东省有关领导出席开幕典礼、签约仪式和答谢宴会;
3.衔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协调落实有关办展事宜;
4.负责开幕典礼、签约仪式、项目推介及招商引资、名特产品展销会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企业组团参展工作;
6.负责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7.负责组委会财务管理和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
8.负责展场布置方案的制订及实施工作;
9.负责展会各类证件的制作工作;
10.协助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做好企业组团参展工作;
11.负责展会期间的接待服务工作。
(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各大型企业集团
1.负责本区县(自治县)、本集团企业组团参展及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2.负责本区县(自治县)、本集团签约项目、对接洽谈、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
3.负责做好本区县(自治县)、本集团展区布展工作;
4.协助组委会做好名特产品展销会有关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三)市政府新闻办
负责名特产品展销会的新闻宣传工作。
(四)市公安局
负责名特产品展销会期间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安保、消防、交通等工作。
十、实施步骤
(一)2007年3月上旬至4月15日
1.在重庆召开名特产品展销会新闻发布会暨动员大会;
2.分片区召开招商组团动员会;
3.落实各专业服务公司;
4.落实文艺演出单位。
(二)2007年4月16日至5月31日
1.完成布展方案、宣传方案、接待方案、安保方案的制订;
2.完成组团参展报名和户外广告招商工作;
3.完成有关证件的设计制作;
4.落实参展人员数量和住宿床位。
(三)2007年6月1日至15日
1.落实出席名特产品展销会各项活动的领导名单并发出邀请函;
2.完成会刊、工作手册的设计制作;
3.完成展品的运输工作。
(四)2007年6月16日至28日
1.完成汽车巡游方案的报批工作;
2.落实提供参展人员午餐(盒饭)和矿泉水的供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