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廉租住房建设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2009-2011年酉阳自治县廉租住房总投资需20916.2992万元。
资金筹措由中、市补助资金和县自筹解决。
第二章 城镇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现状与住房需求分析
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的界定标准将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因此,编制规划的以现行政策划定的低收入群体为对象。
一、酉阳自治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现状分析
据我县2008年住房状况调查数据统计,全县低收入家庭有8404户,20662人。其中县政府所在地的钟多镇5084户,14425人。在这些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家庭有3981户。
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通过调查统计,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20元以下的家庭占低收入家庭总量53.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20-5040元之间的家庭占34.6%,年人均在5040-7560元之间的家庭占9.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7560-8677元之间的家庭占3.1%。
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布情况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占59.8%,其他建制镇占40.2%。
四、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根据酉阳的实际情况,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首先考虑最困难群体,即无自有住房和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五、政府保障能力和廉租住房供应能力
(一)土地供应
1、新建廉租住房土地由县政府统征统购,规划期提供建设用地37000平方米。
2、资金保障
规划期内,廉租住房保障所需资金20916.2992万元。
资金来源包括:一是中央、市政府补助专项资金;二是县政府自筹。主要有: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全部余额;②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按不低于10%用于廉租保障的资金;③县财政预算安排;④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资金。
(二)廉租住房供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