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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奥运期间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奥运期间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8]107号)


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各燃气企业:

  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我国的一项盛事,备受国际关注。为确保我市燃气行业安全平稳运行,迎接奥运会胜利召开,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按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监管力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要加强燃气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细化职责分工,特别要严格车辆出入登记,对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要加强检查,做到燃气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三、各单位对此前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组织有关人员回头看,看是否进行整改,整改后是否达标,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查出的问题不重视、不认真整改的企业,要依据法规坚决予以处罚。

  四、各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强对燃气设施的巡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数,增加夜间巡查,特别要加强无人职守的调压站、调压箱、瓶组气化间的管理。既要安全运行,也要防止人为破坏,特别是奥运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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