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申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延期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办办函[2008]163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
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和《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建办办函[2007]278号)的有关规定,我省已有8000多人提出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过渡申请,但有些企业反映,仍有部分项目经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过渡申请,希望延长过渡申报时间。经研究,同意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过渡申报时间延期至2008年7月20日。申报的程序按《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建办办函[2007]278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