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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一)广东宏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承建的东通厂房及科研楼工程,深圳华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汕头市龙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金叶岛第九区1.3.5.7幢联排住宅楼工程,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汕头市金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广东皮宝制药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汕头市金升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监理、广东长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卫士化工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地下水工程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检查组已在现场指出并责令整改,监理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落实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彻底整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项目管理机构报告。

  (二)各监理企业要认真对照《2008汕头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检查情况一览表》,举一反三,立即对在监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改。同时,要根据这次检查反映的存在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市[2006]248号),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明确制定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做到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安全监理工作清晰、规范,项目监理部必须针对所监理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认真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深基坑、高支模、大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等,要制定明确的审查、审批工作程序以及监理检查、巡查的要求,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三)各区县建设局和安监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市[2006]248号)要求,从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和落实责任的主要工作等四个方面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企业认真落实以上四项监理工作,并把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和检查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主要内容。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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