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汕府建[2008]90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安函[2008]130号)和我局《印发汕头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汕府建通[2008]59号)的工作部署,我局于5月19日至21日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1、建设各方特别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2、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3、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制度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状况;5、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这次检查分三个组进行,检查人员由市、区安监机构的人员组成,共有75项正进行主体施工的工程接受检查。
从总的情况看,各有关单位能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关专项方案审批手续基本齐备,去年以来对施工用电和施工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 有些施工、监理企业的审批人对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明显错漏没有发现,审核工作流于形式,不能充分发挥专项施工方案对保证施工安全的作用;
(二)未能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演练记录有的太简单,有的记录不实。
(三)未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有关使用管理制度,不少企业对办理施工起重机械的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等手续不重视、不及时,有的监督机构监管不到位。
(四)井字架、施工用电的安全通病仍然较多,卸料平台两侧防护不严、架体立面无按要求进行封闭、无联络信号、无避雷装置、总配电箱无隔离开关、无严格做到“四个一”、配电箱无分设N线和PE线接线端子板、动力和照明线路无分开等现象仍然存在。
三、处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