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工作的意见
(娄政发[2009]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精神,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领导
民政工作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在新形势下,做好民政工作,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执政为民、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民政工作提上重要日程。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更加增强以人为本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坚决有效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惠民富民政策的温暖。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民政工作水平
民政工作内容多、范围广,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民政工作水平,必须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要坚决落实救助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工作,在“按标准施保”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年老体弱人员、城乡重病重残人员的救助水平。要严制度、强规范,着力解决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认定问题,提高认定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公开性。要全面提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五保供养资金和政策,逐步提高供养标准,推动五保供养工作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切实加强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加快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要认真做好老区扶贫开发和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高度重视减灾救灾工作。要强化救灾工作责任制,提高警惕,加强值班,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和减灾备灾工作。要提高救灾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转移并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和调运救灾物资,确保灾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要着力研究解决救灾应急体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重视加强灾害信息队伍建设,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城市与农村救灾减灾工作,努力构建减灾救灾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