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加强分红保险产品说明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保监发[2008]214号)
各人身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各在京直接经营业务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
近期,我局发现部分公司在销售分红保险过程中未出示产品说明书,且分红保险保单未附带产品说明书,不符合《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26号)和《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01]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分红保险信息披露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销售分红保险产品,应严格按照《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和《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分红保险保单后附带产品说明书,签发保单之前应让投保人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并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