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
各单位要加强对
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着重从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各项配套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及程序、明确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运用行政复议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在日常工作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应积极受理;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对重大、复杂、社会关注的案件,应当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查等方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区局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时完成自治区人大、政府法制办、国家质检总局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修改)稿;完成好新法律法规、规章的宣贯;做好立法的协调工作,建立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内立法协调信息通报机制;强化对基层质监法制工作的指导,探索“开门审案”的实践经验,为下一步在全区质监系统推广“开门审案、阳光执法”新模式打好基础。
四、逐步改革行政审批许可方式
今年上半年,自治区政府将组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使行政审批项目由过去各部门分散办理变为集中统一办理;今年,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关于“加快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工作进程,完成全部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的试运行,在全国质检系统推行实施”的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政府、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相关的各项工作。贯彻行政许可“审查、批准、监管”三分离的工作原则;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区局将适时组织
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
五、逐步推行质监系统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对现有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质监信息,保证所公开信息合法、准确且符合保密规定;二是要组织专门力量,编制质监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尽快建成统一规范、方便快捷的质监信息公开资源数据库;三是建立健全质监信息公开的审核、报批程序、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工作制度,并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完善的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上下级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四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区局门户网站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内容,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查询、咨询和投诉等服务范围,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信息查询;五是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呼市局、包头局、自治区标准化院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示范点工作,使其在规定的时限内,达到“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公开制度科学完善、公开内容全面具体、公开形式丰富多样”的建设标准,对通过验收的示范点,在区局网站进行社会公示。区局适时将通过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区质监系统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