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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国家第六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通知

  ( 4 )确定我区申报项目,按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文件。
  三、项目申报材料
  ( 1 )《任务书》纸质 2 份,电子( Word )文本发至标准化处邮箱;
  ( 2 )相关材料:盟市局申请、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等。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日期为 2007 年 5 月 15 日 。
  项目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经地方和部门两个渠道申报。

  联系人:卫国
  联系电话: 0471 - 6945034 ; 0471 - 6610160
  标准化处邮箱: nmgbz@yahoo.com.cn

  附件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

  示范区项目名称:              
  承 担 单 位:              
  保 证 单 位:              
  起 止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 月


  填写说明

  1、示范区项目名称用:“×××标准化示范区”表达。
  2、承担单位是指承担示范区项目的质量技术监督、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也可为县级人民政府、龙头企业、经济组织和协会;保证单位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单位是指参与项目实施的单位。
  3、本任务书一式三份,字迹要工整清晰。

一、  申请示范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内容(结合示范项目的实际填写,不得笼统)

 

 

 

二、示范区建设的基本条件(包括示范类型、基础设施、生产规模、专业技术推广能力及工作基础等)

 

 

三、预期最终示范目标(示范规模、生产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四、示范区建设的保障措施(包括示范区建设技术方案、标准体系建设、监督检查、人员培训、示范区建设的领导及日常管理的组织措、项目实施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等)

 

 

五、起止年限(以三年计)、计划进度、阶段目标和考核验收时间

 

六、经费来源

1、当地政府经费投入

2、有关单位经费投入

3、下拨补助经费(按三年计,分年度和总计)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

 

七、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

承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参加单位(盖章):      

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2、其它部门: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八、保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九、管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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