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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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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郴州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我市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尾砂库溃坝和矿坑突水为主,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严重。2007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6564起,其中大型3起,中型11起,小型6550起;滑坡2581起,崩塌3424起,泥石流505起,塌陷54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502万元。全市11个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受灾,地质灾害密集、高发且灾情严重的主要位于郴州城区、资兴市东江、桂东县宋坪林场等乡镇以及柿竹园、玛瑙山、汝城大坪等矿区。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长时间、高强度的降雨是滑坡的直接激发因素。持续性降雨使土体含水量增加至饱和,增大了滑动力,降低了土体强度,从而引发滑坡产生。

  (二)区内多为低山丘陵地貌和岩溶分布,特殊的地质环境条件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基础。在高陡山地,地层以花岗岩风化层和软硬相间的碎屑岩为主,坡面松散堆积物厚且疏松,斜坡总体稳定性差,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岩溶分布区则容易发生岩溶地面塌陷。

  (三)传统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选址不当。许多房屋建在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的高陡山坡脚下或容易受泥石流威胁的沟谷中。

  (四)矿区和工程建设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矿山采选的废渣弃石随意堆放,成为矿区泥石流发生的主要物源。矿山开采和抽排水破坏了地下水和岩土的平衡状态,引发岩溶地面塌陷和采空区地面塌陷。工程建设切坡高、支护差引发了大量崩塌、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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