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行业协会,新疆保险学会: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
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就当前形势下,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了30条具体意见。这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政策重要阐述,也是对此前国务院出台的金融“国九条”的充分细化,为做好明年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保监会及自治区党委的有关要求,现就深入学习
《意见》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和领会
《意见》中对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
《意见》分九个方面共三十条,其中第四方面专门对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要积极发展“三农”保险,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业和农村小额保险及产品质量保险。稳步发展与住房、汽车消费等相关的保险。积极发展建工险、工程险等业务,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风险保障。做好灾后重建保险服务,支持灾区群众基本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研究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竞争,支持出口贸易;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投融资功能,鼓励保险公司购买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特别是关系国家战略的能源、资源等产业的龙头企业股权;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和养老实体。提高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各公司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上述内容,深刻领会、全面把握
《意见》的精神实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应对挑战、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