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加强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监管。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医院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八)探索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实际情况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和输送合格临床医师。
(九)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规划的框架内,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促进公立医院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院。制定公立医院转为民营机构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部分公立医院转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给民营医院留出足够的空间。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引导民营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对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要一视同仁。
(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我市已申报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加大改革推进力度,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六、强化改革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组织和协调全市的医改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出台的配套文件,及时研究制定我市的贯彻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构,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加快推进各项改革。
(二)抓住关键,落实投入。要按照国家、省的部署,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国家、省各项投入政策,积极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医改所需资金,确保医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