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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务局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

广州港务局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期间交通运输系统反恐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保障奥运期间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部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实行限制。从7月26日至8月26日为奥运期间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严格控制限制期,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停止爆炸品、剧毒品的港口作业(包括港区内存储)。为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大型企业生产建设和涉及国计民生等特殊需要必须作业的,须报经广州港务局特殊批准后才能作业。

  二、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港口作业安全。限制期内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须严格执行《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和《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安全管理规程》等有关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管理,做好危险货物的疏运工作,严格控制限制期危险货物的存储数量。

  三、加强安全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找作业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事故隐患等,发现消防、装卸作业、电器、应急等设备设施失效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应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四、限制期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在危险货物库场储存有危险货物的,应安排有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的人员24小时加强巡查,严加管理,确保安全,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应急准备。各作业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准备,相关应急防护设备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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