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档案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进一步完善档案人员培训、考核制度,规范和深化档案培训教育工作。每年对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和专题培训。对新上岗或已在岗尚未接受专业知识培训的档案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在培训档案管理基本理论和技能的基础上,重点培训档案信息化知识;根据不同层次和岗位档案人员的特点,抓好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传授新知识、新理念;根据档案工作中现代技术应用、不同行业档案工作特定要求、档案工作热点问题等,对档案从业人员进行档案信息化、档案法制、档案科研成果介绍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十一五”期间,全市在职档案人员原则上接受一次档案新知识教育培训。
(五)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1.加大档案开放力度。各国家综合档案馆做好馆藏档案的审定和解密工作。除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以外,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必须向社会开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形成未满30年档案的研究,积极稳妥地开展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类档案的随时开放工作,及时公布开放档案目录。
2.加大档案资源开发力度。各级档案馆室围绕党和政府决策与社会需求,深化对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优化选题,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编研成果。“十一五”期间,完成《2008抗冰救灾纪实》、《劳模风采录》等重点课题的编研任务。紧扣热点,筛选专题,利用馆藏拍摄影视专题片、资料片。精选馆藏,办好特藏展室,提高基本陈列质量。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及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纪念日,开展具有档案特色的专题展览和活动,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手段,对已公开的档案信息进行深度加工和开发,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增值服务社会化。
3.加强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各国家综合档案馆认真履行已公开文件查阅利用服务的职责,加强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搞好政务信息公开。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接收、管理和查阅工作,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管理方式,完善服务条件,为公众免费提供优质、高效地查阅服务。各国家综合档案馆逐步建立以公开现行文件数据库,实现已公开现行文件的计算机目录检索和全文阅览。各机关、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做好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抄送已公开现行文件的工作。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