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事业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本级档案事业的投入,以本级政府的投入为主。二是坚持档案馆主体地位。市、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是档案事业发展主体,把档案馆主体建设始终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既要加强档案馆实体建设,也要加强馆藏档案资源建设,做到统筹兼顾、精心安排、合理布局。三是坚持利用主导、服务优先。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发挥档案信息资源存史、资政、利民、育人的功能和作用,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有效服务。四是坚持有效利用与保密安全并重。各档案局(馆)所保管的档案,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国家秘密的,要充分保障其安全,做到不失密、不泄密。在确保国家秘密档案内容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做好开发利用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1.抓好档案馆室设施建设。以地方投资为主,积极争取国家、省里对档案馆舍建设的支持,推进新建或改扩建国家综合档案馆。市、县(市、区)政府把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建设资金列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十一五”期间,不适应多功能建设要求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基本完成新建或改扩建任务,新建档案馆成为公益性和有文化品位的地方建筑,馆址要选在适宜的城市规划区内,以方便群众利用。各单位要重视档案室的建设,加大对档案基础设施的经费投入,涉密馆藏建设要与保密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2.抓好档案馆室资源建设。各国家综合档案馆加强档案的收集工作,按照确定的档案收集范围,将反映本地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发展情况的不同门类、载体的档案完整接收进馆,有计划地征集散失在境内外的珍贵档案,特别要加强名人档案、地方特色档案、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接收与征集工作,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馆藏,形成适合社会各方面利用需求的馆藏资源。各档案室依法监督指导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加强对各种专门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文件齐全完整;有移交任务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向本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各档案馆室重视并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使档案资源在齐全完整的基础上优质精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