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处,质监处处长兼主任,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视情况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
4.1.5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协助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用车等物资。
(2)人事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调配;对成员单位完成有关任务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3)政策法规处:参与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4)质监处:负责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协调工作;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有关情况;组织召开指挥领导小组会议。
(5)财务处:负责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
(6)对外合作处: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做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参与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科技处:负责转基因产品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8)产业化办公室:负责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及其基地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9)果茶站:负责果茶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土肥总站:负责肥料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植保总站:负责农药使用方面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2)环保总站:负责农业环境污染方面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3)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分析、整理网上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并向指挥领导小组报告;负责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参与有关调查、处置工作。
(14)种子总站: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方面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5)药检所:负责农药生产经营方面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6)绿色食品中心: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7)食用菌工作站:负责食用菌菌种、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成员单位时,由指挥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
各成员单位对发现的各种农业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在调查处理中应及时向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整个工作结束后,要写出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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