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农办质〔2009〕29号文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鲁农质监字〔2009〕63号)
各市农业局: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09〕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冬春季蔬菜用药管理
目前正值我省冬暖大棚等保护地蔬菜用药高峰期,为进一步杜绝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行为,确保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市要于元旦之前组织开展一次蔬菜用农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蔬菜用农药产品标签标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擅自使用商品名称、扩大适用作物和防治范围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要督导种菜农民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控制好产品采收安全间隔期,坚决杜绝农药残留超标蔬菜流入市场。
二、认真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
各市要针对近期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量化考核和执法年活动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追根溯源,认真整改,堵塞漏洞,确保不出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