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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空港经济圈发展总体规划的通知

  强化废弃物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空港新城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置系统,加快形成有色金属、废纸、废铅酸蓄电池等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创建生态型工业园区。倡导核心区和集聚区内的工业园区实行绿色管理,积极开发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生态技术,推进工业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引导核心区和集聚区内的企业逐步建立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鼓励骨干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在空港新城建立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与准入制度。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鼓励企业开发利用节能降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积极建设生态系统。认真实施《杭州市东部生态带保护与控制规划》,加快形成钱塘江南岸沿线港湾生态保育带,结合钱塘江100年一遇标准堤塘建设,形成沿江防护林带。结合杭甬运河新建、萧绍运河整治、接线运河北拓、北部水网南连,形成由区域内主要河道和主干道路两侧绿化带互成体系的平原绿屏障,强化城市生态轴线功能。
  营造优美生态景观。利用园区绿化、公共绿地和道路、河道两侧的绿化建设,形成面、线、点相结合的绿地系统,重点沿机场东路、靖江路、红十五线、机场高速、滨江二路、坎红路等六条道路设置防护绿地,打造圈层放射状绿轴,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效果。结合区域创意农业、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利用植物季相变化丰富机场及其周边区域景观体系,创造富有特色的空港新城景观。
  (六)提高要素保障能力
  1、保障空港新城建设用地
  空港新城建设要结合现有城市建成地区或交通干道,组团式布置开发建设区块,优化用地空间布局。结合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积极争取省政府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支持,对空港新城规划控制范围内依法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调整,探索“以项目换土地”等办法,解决建设用地空间和耕地占补指标问题。对空港新城内的土地置换开发给予优惠,企业原有用地功能拟向临空经济功能转化,允许变更土地用途。对已不适应临空产业要求的企业,鼓励其向外搬迁,并可与新的产业集聚区工业用地指标置换,原有土地的级差收益适当返还原有企业。
  2、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
  吸纳民营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灵活方式,参与空港新城建设;积极利用外资,引导投向机场二期、地铁、新能源、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并向研发创新、旅游休闲、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拓展;依托项目投资公司,争取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积极探索TOT、BOT及其BOOT、BLT、BOO等项目融资方式。研究设立航空产业发展基金,扶持重点航空物流、民航制造等企业做大做强。
  3、构筑空港经济人才高地
  研究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高科技、产品新、成长快的创业投资企业。围绕临空产业发展特点,重点引进航空制造、航空物流、会展策划、研发设计、文化创意、信息技术、中介咨询等方面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强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所等长三角区域航空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通过“柔性流动”的方式引进其高级人才。规划建设浙江省航空航天教育培训基地,重点依托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等省内高校,积极引进国内高水平科研院校,以省内相关职校及相关专业为依托,加快筹建重点培养空乘、空保、航空物流、地勤等航空通适性人才的浙江省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服务
  依托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组建,加快成立由省领导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和萧山机场、杭州市共同参加的空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包括辐射区各地市以及萧山区政府、周边各大型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参加的空港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杭州空港经济圈发展与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制定与审定发展规划、空间区块规划和重大项目申报,部署相应功能区块的规划实施。省、市将杭州空港经济圈核心区(空港新城)建设作为重点项目推进,随时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力争将杭州空港经济圈核心区(空港新城)升格为省级开发区,完善管理委员会职能,结合临空产业发展特点,积极开展临空项目招商引资,重点为进入省航空产业园的飞机制造企业提供帮助办理适航证、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等服务。
  (二)鼓励多方合作,建立协调机制
  鼓励周边各开发区(城市CBD、度假区、工业功能区)与空港新城管委会进行合作开发建设,或划出专门区块发展空港经济,可享受核心区(空港新城)同等优惠政策。周边各乡镇(农场)根据被划入核心区(空港新城)的空间范围参股,企业税收以及GDP都将向所属镇按比例分配,各乡镇(农场)也必须为核心区(空港新城)建设给予一切可能的配合。核心区(空港新城)新增财政收入中应上缴市、区的给予全额返还,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城镇建设有偿使用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给予全额留用。
  (三)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机场发展
  鼓励萧山机场航空口岸培育和开辟客货运新航线航班,借力浙江省国际航线扶持政策的出台,省、市、区各级财政部门每年保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减免起降费、地面代理服务费等作为替代资金,专项资金可跨年度滚动使用,重点补贴中外航空公司开辟的国际新航线航班(特别是欧美航线和基地航空公司),以及现已开通暂时亏损且具有发展潜力的航线航班。由省政府出面与义乌、绍兴等地国际航线需求较大的用户进行商谈,促使相关受益用户为航线提供一定资助。给予开设国际航线的航空公司一定奖励,对于在空港经济圈核心区(空港新城)内设立基地的航空公司、航空油料公司、金融服务企业等给予一定扶持政策。为增加保证新国际航线客源,规定政府及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人员,优先选乘萧山机场始发的国际航班。结合一类开放口岸功能,积极向外航开放,吸引更多国际航空公司落户。利用与香港机场的合作,开发杭州始发、经过香港飞抵全球各地的“经港飞”产品,采取联营的形式将航空网络进一步扩大。加强与国航、南航、东航等国内三大航空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启动与国外知名航线开发专业公司(如:英国航线发展集团机场)合作,密切与外国航空公司的交流,持续推动国际直达航线开发。加强与上海等国家枢纽机场的联系,借力这些航空公司网络发展中转联程国际货邮。强化杭州市口岸办职能,加强机场与海关、边检等口岸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服务水平和通关效率。
  (四)强化政策支持,营造环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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