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伊通河长春市中心城区北段防洪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禁止新建工程项目的通告
(吉政明电〔2010〕2号)
伊通河长春市中心城区北段防洪工程是恢复伊通河河道生态系统,改善两岸居住环境,完善长春市防洪体系的重点工程。为加快伊通河长春市中心城区北段 (四化桥-一间堡桥)防洪工程的建设,维护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范围:南起四化桥,北至一间堡铁路桥,东以设计堤防外绿化带边线为准,西至设计堤防线外绿化带边线。
二、要求在以上工程范围内,停止一切新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包括个人和集体的公益性、经营性开发项目)的审批;已经审批和在建的项目应立即停止;集体或个人原有的房屋 (包括附属建筑物)、基础设施不得改建和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