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扶持,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加强管理,加大投入,积极引导和扶持。各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指导、督查、服务等工作。二是管培分离,自主自愿。各级政府负责制定培训规划,落实有关政策,选定培训机构并对其加强监管。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三是优化资源,创新机制。以现有培训机构为主渠道,优化配置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多种培训资源的作用,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机制。四是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及时研究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加强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根据区域、行业、培训对象等实际情况,有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短、中、长期培训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阳光工程”由重点开展外出转移就业培训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培训,农村二、三产业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转变;“雨露计划”突出抓好中长期培训,扩大“金蓝领”招生规模,力争在校生达到3万人以上。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质量,打造一批品牌基地和特色专业,着力培养一支素质较高、技能过硬、善经营、会管理、有奉献精神的农村劳动力队伍,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着力抓好重点培训工作
(一)继续做好外出转移就业培训。对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培训以订单和定向为主,重点围绕今后一个时期用工量大的机械制造、食品加工、文化旅游、家政服务、花卉产业、服装缝纫与加工等高技能工种开展培训。加大对涉外劳务输出培训的支持力度,提高补贴标准,积极引导和支持涉外培训就业。
(二)扎实开展农民创业培训。以外出务工返乡青年、种植养殖业和农机大户、合作社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为重点培训对象,以创业理念、技能、政策和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企业发展等为主要培训内容,加快培养一批农村创业人才。
(三)切实加强农村二、三产业技术培训。结合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沼气、植保工程项目,重点在农机操作与维修、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病虫害防治等领域培养一批职业型农民,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农村二、三产业的需要;加快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讲奉献、能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加大对名特优新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提高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