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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四、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好项目工程,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物质保障。要积极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新《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火险区预测、预报、通迅联络、火情监测、扑火机具等设施设备和专业扑火队伍的装备建设。对下达的各种森林防火项目经费,要加强管理、专户储存、专户列账、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因未将森林防火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未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致使森林防火工作不能正常开展,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要追究政府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和时效性,扑救工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扑火灭火避险常识的培训,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武警部队和地方各类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是防火、灭火的主要力量,要规范管理,强化训练,加强专业化、正规化建设。要按照扑火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组织领导、扑救力量、机具装备、通迅联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防火期内各种专业扑火力量要坚守岗位,常备不懈,以临战状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一有火情,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六、切实加强值班调度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防火期内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加强值班调度,一有火情立即报告、快速反应、迅速处理,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各有关部门要保持密切联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通报信息,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七、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森林防火的其它各项工作
  一是要从县市人民政府到乡(镇)、村组,从县市林业局到林业职工,都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二是要充分发挥预警监测体系的作用,及时核查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了望台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密切注视林区防火动态,不得脱岗、漏岗。森林航空消防要加强空中巡视,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可能发生的林火。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处置、安全为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建立指挥、扑救,办案人员“三出动”的机制,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四是要把天然林保护工程与推行“两项制度”结合起来,安排足够数量的林业职工和村民担任巡山护林员;入山要道要设立护林防火宣传检查卡,重点时段、重点林区、重点路口要增派力量,严加防范,做到山山有人护、处处有人管。五是各级指挥管理体系要积极发挥指挥协调、管理、服务的职能,在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森林防火各类信息的畅通。各级指挥管理机构要注意研究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必须把加强森林防火作为重要内容,积极探索群防群治、疏堵结合的新思想、新办法。六是要加大林火案件查处的力度,强化依法治火。林业公安要把林火案件的查处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对辖区内每次发生的林火,力求做到火案不查清楚不放过、肇事者不受到处罚不放过、林区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得到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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