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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凉府办发〔2009〕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家电下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需求,拉动消费,带动生产,改善民生的一项惠民政策。按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川财明电〔2009〕23号)的规定,为提高我州家电下乡的补贴资金兑付率,按期完成我州家电下乡工作任务,现将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务必高度重视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各相关销售网点必须严格执行资金兑付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理,对违反规定的销售网点给予处罚并取消其资格。
  二、由各县市商务部门牵头,再次要求销售网点对已购买的家电产品进行集中清理,摸清实情,提供购买详细信息,想尽办法,快速将补贴奖金补给农户,提高兑付率。
  三、对完成任务及兑付率提高较快的县市,州上将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安排奖励经费上给予倾斜;对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州上将参照省相关扣减办法执行,并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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