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9〕8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广西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建立符合我区实际,具有我区特色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动我区物流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把我区建设成为区域性物流中心和出海出边物流通道,特制定本规划。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我区物流业快速发展,社会物流总量不断扩大,初步测算,2008年我区社会物流总额约13300亿元。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保障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2008年全区货物周转量1754.8亿吨公里,货运量58068.7万吨,公路总里程达9927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总里程已分别达到2181公里、8932公里。公路完成货物周转量362亿吨公里,货运量38200万吨。沿海港口建成万吨级以上泊位40个,总吞吐能力达到8766万吨,完成货物吞吐量8089万吨。目前内河已建成1000吨级航道574公里、500吨级航道233公里、300吨级航道768公里。内河货运量达6285万吨,周转量202亿吨公里。铁路营业里程为2751公里,完成货物周转量912.9亿吨公里,货运量9861.9万吨。共有机场6个,航线161条,完成货邮吞吐量6.8万吨。初步统计,全区在建和已投入运营的物流集中发展区共115个,其中在建园区35个,已投入运营的园区80个。物流基础装备初具规模,现代物流技术得到初步应用,物流企业及相关行业共拥有铁路专线130条,主要物流企业货运车、专用车、集装箱装卸设备近2万台套,物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近700套,自有仓储面积约750万平方米。物流企业的规模、结构、服务水平较快提高,涌现出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综合物流和第三方物流企业,2008年全区物流企业约1200家,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近百家,其中8家企业列为全国物流税收试点企业。
但是,我区物流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物流业总规模小,物流有效需求不足,物流企业竞争力弱,以传统基础物流服务为主,物流企业自主发展能力不强,物流体系建设不能适应现代物流服务要求,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扶持物流发展的政策体系有待健全,物流服务总体辐射能力不强,距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目标仍有很大差距。
目前我区物流业进入重要发展时期,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把南宁定位为西南物流区域中心和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西南出海物流通道纳入全国十大物流通道体系,标志着国家赋予了我区在全国物流体系中突出的地位和重要作用,国家批准实施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目标,明确了我区物流发展的战略定位,我区物流业发展面临难得的重大机遇。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 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企业主体,以先进技术和信息化为支撑,营造现代物流发展环境,建立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服务高效的物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专业化、社会化物流服务,大力引导传统物流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统筹规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服务于西南、中南、华南,辐射内地,连接东盟的出海出边物流通道和区域性物流中心。
2. 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营造发展环境,制订发展规划与政策,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突出企业主体作用,改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鼓励整合资源,提升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2)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着重解决当前全区物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突出抓好为我区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支撑的物流服务,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建立和完善加快物流发展的体制和政策,促进物流业优化升级,提高物流业竞争力,构建区域性物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