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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二)积极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拓新的信贷增长点,加大信贷资金对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海洋等高技术产业的支持,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支持以南宁、北海为主体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技术产业带建设,推进南宁生物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桂林、柳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积极发展相关保险业务,为自主创新提供风险保障。

  (三)大力支持重大工业基地建设。一是重点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石化、钢铁、林浆纸、修造船、电子信息、粮油加工、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临港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临海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物流基地。二是大力支持西江经济带产业集聚优势基地建设。三是支持振兴柳州、桂林、南宁、梧州、玉林老工业基地建设。支持做大做强汽车、冶金、机械等产业,壮大提升化工、制糖、造纸、建材、轻纺等产业,拉长产业链。四是大力支持桂西地区的百色铝工业,河池有色金属、水电,崇左糖业和锰业深加工等资源富集区工业基地建设。

  (四)加大对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坚持“有保有压”和“绿色信贷”原则,运用市场化机制,继续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支持制糖、铝、水泥、林浆纸、石化重点高耗能行业的循环经济发展。对在重点行业中培育的50个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节能减排的重点工程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和利率优惠。同时,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及市场准入标准、达不到国家环评和排放要求的项目,要严格限制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切实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五)强化对自主创新、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加大对自主创新、技术改造的信贷投入,支持推动“数字广西”建设。支持千亿元产业“23”研发中心工程、千亿元产业“350”重大科研攻关工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双百”示范工程建设,使研发中心成为我区工业改造提升和优化升级的强大推动力。积极支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企业争创知名品牌,对列入品牌培育发展规划的企业实行适度的信贷倾斜。

  (六)支持重点工业园区建设。优先支持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项目建设,做好信贷资金配套工作。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模式,为进入园区建设企业和入园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根据园区工业建设特点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探索适合工业园区发展的贷款品种,开办以存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仓储保全贷款和联保贷款业务,积极推行票据融资,推广商业汇票业务,扩大抵押和质押贷款范围,有条件地允许企业以存货质押、产品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作为担保方式申请贷款。对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所需大额资金,继续推进“银团贷款”等资金联合方式予以支持,对项目所需的临时周转资金及时安排流动资金贷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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