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关于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班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8]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
汕头市人事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公修课培训的通知》(汕市人[2008]127号)的精神,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定于6月初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本市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5楼报名处)。
四、培训时间:具体开班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