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汕府建[2008]78号)
各区县建设局,市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市直建筑施工、燃气企业:
为贯彻落实我局与市政府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管理责任,履行兼职单位职责,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大领导力度
成立“汕头市建设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设系统计生综合治理的领导、检查和监督工作,派出巡查组随机抽查下属单位和建筑工地、燃气企业及其站点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情况。组长:王德声;成员:林耿明、颜廷启、杨鮀生、陈淑雄、郑丽明、施祖有、王武州、孙玉光、李舜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颜廷启,副主任:李舜通,成员:张礼群、李刚玲、郑木山、黄祯岳、许育斌、蓝宇、黄增强、林岳钿、吴汉川、郑新玲。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局领导小组和各科室(单位)的计生管理职责如下:
(一)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局领导班子应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抓好建设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王德声局长为本局及本系统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及时与市长和所在区政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听取和分析全系统计生工作的情况,研究确定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实现本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指导、检查、督促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好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局班子其他各位成员应按照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办公室
协助人事科做好督促、指导、检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政策法规宣传、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和日常协调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及时与市、区、街道计生部门沟通情况;对抓好计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检查、督促计生职责分工的履行情况;在办理调入、招工、录用、提职、晋升(级)、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入党、入团手续时,查验《计划生育证明书》、《计划生育合格证》,严格把好“一证否办”、“一票否决”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