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服务和扶持作用
为服务企业开拓外地市场,市建设局决定成立“拓展外地市场协调工作小组”,为外出施工企业提供服务与支持。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加大该项工作力度。
1、强化开拓外地市场协调指导。2008年起市建设局原则上每半年一次由一名局领导带队,组织业务科室和部门赴外地市场调研、协调,实行对外出企业跟踪服务(企业需要时也可随时提出申请)。协助企业进行市场分析,把握市场定位,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解决外出施工中碰到的困难,协调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的关系,为企业在外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加大服务力度。一是建立绿色通道,方便企业办理外出手续。市和区县建设局建立服务建筑企业外出承包工程的绿色通道,设立热线电话,落实专业负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提供即到即办服务,对有预约的企业,周六、日也可提供服务。二是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市建设局将与开拓外地市场的重点城市建立工程信息的互通渠道,在《汕头建设网》上开辟“外地信息”专栏,将工程信息及时、便捷、准确地提供给本市企业。
3、建立与税务、财政部门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市税务、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反映外出企业在外地经营中碰到的税务问题,特别是所得税回本市缴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积极寻求措施,做好企业所得税回本市缴纳工作。
4、建立健全拓展外地建筑市场的激励机制。
(1)设立“汕头市外出施工创建优良样板工程先进企业”专项奖,对在外地创建国家和省优良样板工程的企业进行表彰。
(2)设立“汕头市外出施工创税先进企业”专项奖,对回本汕缴纳企业所得税数额前五名的建筑企业进行表彰;设立“汕头市外出施工创税管理先进单位”专项奖,对区县建设局或驻外管理处等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3)每年在市财政回拨的所得税征管工作专项资金中,划拨出一定比例作为专项奖励资金,对外地项目多,且回汕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度较大的企业予以奖励。同时,也对外出施工创税管理工作成效较好区县建设局予以奖励。
(4)获得“汕头市外出施工创建优良样板工程先进企业”、“汕头市外出施工创税先进企业”专项奖的企业,市和区县建设局将在职责权限内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等“六大员”的培训费用,以及特有工种技能鉴定费用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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