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南京体育学院,机关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2009年全省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任务
2009年全省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提供统计年报资料,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省体育事业发展全貌,为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制定发展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二、统计范围
2009年全省体育事业年报统计的范围主要包括全省体育系统内部体育行政机关(含与文化教育等合并的体育行政机关)、体育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其中体育事业单位包括运动项目管理部门(优秀运动队)、本科院校、职业、运动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校、少儿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单项运动学校、训练基地、体育场馆、体育科研机构及其它事业单位。
三、统计内容
2009年全省体育事业年报统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体育事业机构基本情况、人员基本情况、群众体育基本情况、竞技体育基本情况、体育场地基本情况、体育经费基本情况、体育科教宣传情况等。
四、统计报表
2009年全省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实行由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2009年体育事业统计年报报表制度(试行)》。《2009年体育事业统计年报报表制度(试行)》包含基本信息表等30张汇总表格,汇总表格由体育事业统计软件根据录入的34张采集样表自动生成。不同类型的单位所需填报的采集样表有所不同。
五、工作职责
(一)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
1、负责组织、指导全省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
2、负责省体育局本级机关数据填报工作;
3、审核、汇总全省体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
4、按要求向国家体育总局报送年报材料。
(二)各省辖市体育局
1、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
2、负责市体育局本级机关数据填报工作;
3、审核、汇总全市体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