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8]41号)
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各施工企业:
根据省建设厅的布置,从3月31日起,我省正式开展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材料上报要求
1、申请人登陆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 经“网上申报注册”进入“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建造师注册系统申报流程图”提示操作。完成“1”、“2”、“3”步后打印《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及《企业申请汇总表》。
2、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复印件)经聘用企业核实并在相应的表格签名盖章后,按以上顺序与一份《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合订成册上报。申请材料在送复印件的同时应送原件查验。
二、申请材料上报时间
各单位汇总本企业申请人员后,于4月15日前上报。
三、申请材料上报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9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