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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注册建造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注册建造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8]36号)


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各监理单位:

  注册建造师从业资格管理是一项工作新、政策性强、责任大的工作,为做好注册建造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建设部已经出台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省建设厅也印发了《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各企业要组织注册建造师认真学习上述文件,使他们明确自己应负的工程责任和法律责任,为今后更好地担任建造师这一重任打好基础。

  二、各区县建设局、各企业要有专人负责建造师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有专人每天两次上建设部网站( www.cin.gov.cn )、粤建网 (www.gdcic.net)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www.gdzczx.com) 和汕头建设网(www.stjs.gov.cn) 下载有关文件和通知 ,以便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对于已经公告的注册建造师,企业应及时将被公告的注册建造师的小一寸彩色免冠相片一张送到市建筑业协会。 我局以后不再另行通知收集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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