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着力解决民生价格突出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取消高中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育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从2009年秋季开学起,凡未达到“四独立”要求的国有民办学校一律执行现行公办学校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高中择校收费,逐步降低高中择校收费标准。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愿选择性服务收费、幼儿教育收费、中学卫星远程教育收费行为,防止不规范收费行为加重学生负担。
(二)切实规范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及相关配套措施。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公告制度,全面推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探索对常见病、多发病按病种收费,减轻患者负担。
(三)加强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力度,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取消住房租赁手续费。适当降低存量住房交易手续费,规范房地产服务收费行为。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具体实施办法,推行“菜单式”收费管理模式,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七、着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市场秩序
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组织开展惠农价格收费、农资价格、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收费以及交通运输价格等专项检查,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价费问题,组织开展教育、医药、房地产、旅游、有线电视和数字电视收费、社会弱势群体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等检查,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配合省里组织开展对法院收费试点检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组织开展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电力价格和环保收费检查。依法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和监管,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
八、着力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提高价格工作软实力
(一)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巩固价格服务“七进”活动的基础上,着力加强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农户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开展价格诚信自律,提供成本信息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深入推进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引导农民生产消费,促进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