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有关单位。
4.建立重大决策市民建议征集机制
工作内容:对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重大行政决策,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以各种专题的形式,向广大市民征集意见。
时间要求:5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有关单位。
5.邀请市民旁听、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市政府重要决策、会议
工作内容: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全体会议审议决定重大决策事项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预告和公示。根据需要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咨询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利益相关机构、人民团体代表、市民代表列席会议。条件成熟时,在郴州电视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对会议进行全程直播,与市民连线互动。
时间要求:5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化办。
(二)深化办事和行政审批公开
6.优化和公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服务流程
工作内容: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完善公开目录,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编制审批服务流程图,并在本单位办事大厅、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网页上公布,印制宣传册摆放于本单位办事大厅和市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要求:7月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7.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全程代理制
工作内容:认真执行《郴州市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08〕18号)。各县市区参照市里做法,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全程代理制。
时间要求:4月1日起全面施行。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建设电子监察和网上审批系统
工作内容:力争市本级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现网上在线办理,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审批项目的“一次性告知”信息和审批流程图,查询审批项目的受理、办结情况。
时间要求:9月1日起正式运行,12月底前基本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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