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梨树山综合居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92号)
市规划局:
报来《关于审批梨树山综合居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版)的请示》(郴规〔2009〕11号)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梨树山综合居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梨树山综合居住区是槐树下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注重各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创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
二、要处理好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湘南风情园道路及排水管网的衔接。道路建设要依山就势,顺应自然地形,避免对山体的破坏与影响;对异型交叉口的交通组织应结合已审批规划,进一步优化道路设计;工程管网配套建设应满足各项需求。
三、要整合优化区内用地功能与布局,保护好周边山体绿化控制线以上部分的城市生态绿地,不得随意更改与突破水体、绿地控制线进行开发建设;完善山体、河道的防洪设施配套建设,提高水体的环境质量。
四、要同步建设截污干管与雨水截洪、排洪渠,生活污水应经截污干管收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区内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不得改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