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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对2009年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对2009年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粤中小企〔2010〕2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09年一次性新增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我局决定对2009年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列入2009年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政银企合作项目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使用计划的项目。

  二、调查内容

  本次主要调查上述两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效果。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我局委托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协助我局技术进步处做好调查表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四、调查要求

  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将“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使用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发至2009年获上述两类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的有关企业(单位)填写,并于1月20日前连同各市、县(省直单位)2009年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等情况报告传真到我局技术进步处(同时将原件寄送我局技术进步处)。其中“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使用情况调查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tiexidaikuan@126.com。

  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填报数据必须真实、准确。调查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华南理工大学经贸学院或我局技术进步处联系。

  附件: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情况调查表(表1-表5)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联系人:华南理工大学经贸学院 谢衡晓,联系电话:13538917071;

  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 方初生、陈淇,联系电话:020-83133429、

  020-83133303,传真:020-8313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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