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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保持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攻坚克难、敢于碰硬的优良作风,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转变,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

  ――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秉公用权、谨慎交友,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抵制权、钱,色的诱惑,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分析研究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应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二是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更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时俱进,大力推进在育人、选人、用人上的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三是坚持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谋划队伍建设,着眼于推动安全发展、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推动全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四是坚持用群众满意的标准检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监督、评判干部工作,提高育人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增强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

  二、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4、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按照我们党多年以来采取的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成功经验,定期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总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像,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执法权力谁赋予、执法行动为了谁等思想认识问题。

  5、继续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变成经常性教育,不断增强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落实,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6、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完善学习检查和考核机制,加大专题研讨力度,增强学习效果。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研讨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认真选送党员干部脱产培训,通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种短期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每年选送培训人数不少于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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