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各有关出版社: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1]94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教材正文印张单价、封面、插页、光盘价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教材正文印张、封面、插页基准价格和下浮的浮动范围,结合江苏实际,适当降低并核定我省中小学教材正文印张、封面、插页价格(具体见附件一、二、三)。850毫米*1168毫米、880毫米*1230毫米、1000毫米*1400毫米纸张规格教材印张、封面、插页价格,在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价格基础上分别加价15%、20%、45%,其他非标准纸张规格的教材基准价格,参照上述教材价格标准,按照相近就低原则确定。与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价格每张不得高于5元。

  二、合理制定特殊教材价格。教学地图册(正反八色,使用木浆含量70%以上的80克地图专用纸)实行全国统一印张单价。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的印张单价为1.14元,890*1240毫米纸张规格的印张单价为1.37元,教学地图册零售价格由出版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印张单价和印张数量制定,封面、插页不另行加价,在我省发行的教学地图册印张数量和零售价格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备案,统一向社会公布。《小学手工劳动》教材中的部分手工材料(如铁钉、双面胶等)价格不超过5%的成本利润率由省新闻出版局核定,报省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三、严格执行中小学教材用纸及国家教材出版有关技术标准。教材出版单位要按照《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18358-2001)》,合理设定教材版心、字号和行距,不得通过有意扩大页边距、字号、和行距等方式,变相增加教材印张数量,提高教材价格。从2007年起,凡未通过省新闻出版局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复核的教材,省价格主管部门原则上不予核定价格;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但已开机印刷的,一律按照国家规定基准价格下浮5%的原则核定价格。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