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榕政综〔2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0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产业调整与振兴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国家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综合优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加快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工业园区载体建设,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整合提升城区工业,大力发展都市型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南北两翼产业集聚,大力发展临港工业。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认真对接国家、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推进榕台产业深度交流和合作,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促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工业投资,培育一批大企业大集团,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拓展,打造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闽江口榕台产业对接集中区。
二、发展目标
1、工业总量迅速提升。2012年,我市全部工业总产值达6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1500亿元;2015年,我市全部工业总产值达10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2500亿元,工业经济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
2、产业结构加快升级。2012年,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等4个产业产值超千亿元;2015年力争10家以上企业产值超百亿元。
3、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中心城区都市型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总部经济迅速发展,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和机电产业园初具规模,福兴经济开发区等城区工业园区整合提升上新水平,南北两翼工业园区载体作用凸显,港区联动、临港工业集聚加快。
4、发展方式明显转变。工业经济加快向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方式转变,冶金、纺织、化工、塑胶、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降耗成效明显,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