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资金监管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一是进一步加强三峡移民工程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三峡移民资金监督网络的作用,做好工程项目监管、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的末端监管和监管制度的执行力度。用好审计、稽查、检查、柜台监管,不断提高资金监管有效性。二是严格按照资金计划,安排移民专项资金,做到“不减量、不拖时、不截留、不挪用”,严格实行专账管理、专户储存、专人负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安全;三是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涉及移民切身利益有关的政策规定、办理程序、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各淹没搬迁及安置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各迁建单位要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要认真学习贯彻《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地方、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严禁推诿责任、隐瞒问题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四)严格执法,加大依法惩治力度。一是各执法机关,特别是各移民资金监督网络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查办三峡工程领域的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对涉及工程资金的举报,要优先受理、及时查处,需立案查处的,要及时组织力量一查到底;二是对已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案件,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都要坚决查处;三是对有案不报,压案不办,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在办案的同时,还要认真进行案件分析,剖析案件发生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一是认真落实“重治本、重预防、重制度建设”的三重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对三峡移民工程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相关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及监督制度体系建设,避免管理与制度脱节、监管与实施脱节;三是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按照规定,统一进入市场,集中交易,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行政监管;四是进一步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