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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五、推荐名额

  1.2008年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选拔领军人才20-30名。

  2.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可按学术、业务、管理、经营、技术等五类人才的条件结合所属人员的类别优势进行推荐,名额达到5名的尽可能覆盖5个类别;名额较少的或者某些类别推荐有困难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推荐名额范围内对某一类别可多推荐,也可以不推荐。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本市所属新闻出版单位推荐人选集中后,应主动征求省新闻出版局相关业务处室的意见,然后再择优推荐。

  除省属新闻出版产业集团外,其他省属新闻出版单位由于数量较多且比较分散,这些单位的推荐人选可由省新闻出版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牵头协调,在联系了解各新闻出版单位申报意向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再商各相关新闻出版单位按要求推荐。

  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分配数,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超额推荐的,可与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后再行推荐。对符合条件人员少的地区、系统和单位可按规定名额少推荐,推荐工作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

  3.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表彰的人员可优先推荐;曾参加过省部级(含)以上相关评选入选的人员且已经被公认为本地区、本系统新闻出版某一领域代表性人物或在省内新闻出版界有重要影响的在职人员,可直接申报,不占推荐名额,年龄可放宽到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六、推荐程序和要求

  1.按照“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决定推荐人选。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在初选的基础上,要主动征求省新闻出版局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然后再按程序逐级推荐,层层把关。

  2.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拟推荐上报的领军人才人选要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按五类人才的不同情况,分别聘请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推荐上报材料进行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票数者为初选人选,再报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后如有不同意见,再报省新闻出版局党组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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