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网上办事。所有网站都要建立网上办事窗口。各单位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要进行认真梳理,在网上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按照公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需求,梳理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推行“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和“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在线办理模式,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每年按照一定进度要求实现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确保实现国家提出“十一五”期间50%的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的目标。进一步开发利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信息资源,努力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具备条件的部门单位,可逐步开通本系统重要业务应用系统。
四、建立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作为网站的负责人,明确一个科室作为负责科,明确一名具体操作人员作为内容保障的负责人,并把这二人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用电子邮件于2007年5月15日前报送到市信息化办(电话:2368175,电子邮箱czxxzx@163.com)。单位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每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保证网站必要的人员编制和经费,解决网站建设和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保障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市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保障,由市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各单位网站的安全保障,由各单位负责。同时各单位要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做好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
(三)建立管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按时按质完成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不重视、网站建设进度慢、内容保障不及时、公众提问不答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出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组织管理、网站内容和形式、网站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安全保障等实施细则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