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局)、有关市(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全省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苏府法〔2008〕55号)的精神,现将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9月10日下午报到,11日至12日上午培训。
2.地点:南京钟山宾馆(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省会议中心)。
二、培训内容
1.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后评估(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吕锡伟司长主讲)。
2.行政复议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田昕处长主讲)。
3.从行政复议与诉讼看行政执法工作(省高院同志主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