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提高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行政执法机关2007年以来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
二、检查内容
通过查看相关执法案卷,主要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1)是否超越法定权限;(2)适用依据是否正确;(3)执法程序是否合法;(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5)裁量是否适当;(6)是否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申辩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是否告知并正确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7)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是否规范等。
三、检查方法
1.听取行政执法机关情况汇报;
2.查看行政执法案卷台帐;
3.抽查行政执法案卷。
四、检查要求
1.各地应当及时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市、县、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法制机构要选择3-5家主要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抽查。
2.在抽查中要随机抽取执法案卷,对抽查的案卷要认真查看并填写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记录表。
3.抽查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征用)等案卷分别不得低于5本。
4.各地在检查案卷工作中,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于存在的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以解决。
5.各地检查工作应在10月上半月结束。各县(市、区)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情况的书面材料及时报送省辖市政府法制机构,各省辖市政府法制机构在10月底将全市执法案卷检查情况书面报送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