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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09年烟叶生产购销和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加大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统一规划、系统配套、突出重点、连片推进”的原则,在产烟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抓紧制定和完善基本烟田、烟水工程、烟区机耕路、密集烤房、烟草农业机械五个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要把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按照市、县重点工程予以政策扶持。要把土地整理、农田水利、通村公路建设与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配套使用,集中投入,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产烟县区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烟叶基础设施管护办法,严格按郴政办函〔2008〕84号文件精神落实管护费用,加强项目管护,确保工程项目发挥长久效益。建立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激励制度,对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严格考核。对任务完成好、工程质量优、工程进度快的单位及有功人员,由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给予目标管理奖励。

  六、大力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各级政府要把现代烟草农业纳入现代农业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服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对种植面积在15亩以上的种烟大户、专业化服务组织和示范基地给予土地流转等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依法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方式,推动烟叶生产向优势产区和种烟能手集中,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加大烟叶生产机械的推广力度,把烟叶生产机械纳入农机补贴范围,不断提高烟叶生产机械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烟叶生产技术推广和风险保障体系,加强对烟农的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提高烟叶生产风险保障系数,增强烟农风险抵御能力。积极开展烟叶生产加工服务专业化分工,大力推进烟叶种植和烟叶烘烤专业化。农机、农业、水利、农业开发、电力、国土资源、烟草等部门单位 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努力办好一批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

  七、完善烟叶生产收购和两烟市场专卖管理奖励机制。

  (一)各产烟县区财政除继续执行“确定两烟税收基数,基数内比例提成,基数外(增量部分)比例返还,以烟促烟”的扶持政策外,另按实际交纳的烟叶税总额提取2%作为烟叶发展资金,年终由市地税、财政部门与产烟县区结算,用于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提高烟叶质量、两烟市场管理、优质烟基地建设、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推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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