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对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中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执法和立法调研工作。
(五)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法律规定,结合郴州实际,制定《郴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六)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信访通报制”,试行网上受理信访,增强信访工作实效。
三、关于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办法,根据市人大换届后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法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和“一府两院”有关人员的任免工作,并切实加强任后监督。
四、关于指导县乡人大换届工作
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依法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保障选民和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选出既有代表性又有执行代表职务能力的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选出德才兼备、人民满意的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积极做好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资源调查和推荐工作,做好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资源调查、提名推荐和选举工作。
五、关于代表工作
(一)切实加强代表培训。以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和提高议案、建议质量为主要内容,对市三届人大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大力宣传代表活动。在郴州电视台法制频道设立“代表在线”栏目,大力宣传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动。
(三)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改进督办方式,以督办《关于尽快解决临武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采选矿严重污染湘江二级支流陶家河问题的议案》、《关于开发振兴下湄桥老工业区的议案》以及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一些建议意见为重点,加大督办力度,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实效。
(四)及时组织代表视察。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鼓励和支持代表持证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