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经费以区、县级市投入为主,市财政从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中对各区、县级市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基地学校资源教室设施设备的添置给予一定的补贴。
(五)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作用,建立以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为核心的随班就读网络化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使其成为本区、县级市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中心、研究中心、资源中心、指导中心和服务中心。
(六)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规范和制度,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过程性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专题研究,加强资源库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本地区随班就读工作质量。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一)普通学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教研和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逐步推行专职教师必须持有广州市特殊教育培训证书的上岗制度。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巡回指导教师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广州市特殊教育培训证书,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经历,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研究、管理能力。
(二)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必须认真履行《随班就读教师工作职责》(见附件5)、《巡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见附件6),积极开展对随班就读学生不同生理、心理特点、学习特点和行为特点、以及随班就读教育策略、方法的研究,调动学生、家长、社会等一切积极因素,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
(三)各相关学校应将随班就读工作数量和质量纳入教师工作考核的内容。
(四)加强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工作。各区、县级市师资培训部门要将随班就读教师和巡回指导教师的培训纳入计划,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各种内容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使教师丰富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实际操作技能,从而帮助教师提高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的能力。
六、此意见自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
2、特教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
3、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4、随班就读学生确认编码规则
5、随班就读教师工作职责
6、巡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7、随班就读学生档案基本材料及分类要求
附件1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
一、落实国家及广州市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特殊教育工作的要求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之中,研究并制定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整合学校各方面力量开展随班就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