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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实施“爱耳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补贴在训食宿费用。对特困家庭聋儿,各区(县级市)残联及定点聋儿语言康复训练机构做好安排补贴经费,减免食宿费用。
  4、 做好服务记录。定点助听器验配机构和定点聋儿语言康复训练机构为受助聋儿建立个人受助康复档案,包括:附3、4、5、6及教学计划、训练记录、听觉语言评估情况等,按年度保存备查。同时,按照项目要求,报市残联汇总。
  5、 拨付项目经费。
  定点助听器验配机构按照每年实际完成情况,填写附3、4、5、6,经市残联审核后,按照每验配一台助听器补贴250元的标准(其中:听力检测50元、耳模制作100元、工作经费100元)拨给项目经费。
  定点聋儿语言康复训练机构按照每年实际完成情况,填写附表3、4、6,经所在地残联审核后,上报至市残联。市残联和区(县级市)残联按照每名聋儿每年8000元的标准(一年以十个月计算,每月800元)按比例拨给项目经费。
  加强检查监督。市残联每年抽查各地项目执行情况,对地方残联挪用专项资金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违反项目规定,收取助听器验配费用或聋儿语言康复训练费用、虚报项目完成数套取项目经费的定点机构,取消定点资格;对不按项目要求上报统计数据的,不拨或缓拨项目经费。

  附件:1.助听器验配机构基本设置推荐规范(试行)
  2.广东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略)
  3.广州市“爱耳计划”贫困聋儿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略)
  4.广州市“爱耳计划”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家长培训登记表(略)
  5.广州市“爱耳计划”助听器验配报告表(略)
  6.广州市“爱耳计划”受助情况登记表(略)
  7.广州市“爱耳计划”助听器验配定点机构申请审批表(略)
  8.广州市“爱耳计划”语言康复训练定点机构申请审批表(略)

  附件1

  助听器是听力障碍者(以下简称听障者)专用康复设备之一,必须经过验配方能使用。为保护听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助听器验配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规范。
  一、验配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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